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6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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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5)。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8元。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3),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营业收入能否超过1亿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投资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到期,该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计提单项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以及3月1日披露的《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一次)》(公告编号2024-04)。
本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二次)》(公告编号2024-08)。
本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1)。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本公司发布的第四次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