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董事石向才、曹汉君、叶忠松及独立董事田永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0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银行授信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表决监事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0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银行授信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本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062.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856.65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万元,少于本次发行预案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已到期,本次对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

  (一)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及公司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预计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投资及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