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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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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4-01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已终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已终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二审判决已下达。

  ●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89,266,900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公司已对案件相关资产全部计提减值,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与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诚”)签订了《2016年度设备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订单总金额为89,266,900元。因上海华诚和其共同还款责任人广影电华诚(武汉)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广影电华诚”)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大唐微电子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华诚支付合同款89,266,900元及利息,广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华诚、广影电华诚分两期支付大唐微电子货款89,266,900元及利息。由于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未按照民事调解书支付两期款项,大唐微电子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两期款项的本次执行程序,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尚有89,266,900元及利息等款项未履行。此外,为了收回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欠付的合同款89,266,900元及利息,大唐微电子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将广影电华诚、湖北君泰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影电华诚的债务人,下称“湖北君泰”)和武汉香华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影电华诚和湖北君泰的债务人,下称“武汉香华林”)起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武汉香华林支付应付款项92,114,095元及利息,湖北君泰和广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的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唐微电子不服终审判决,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大唐微电子的再审申请。为维护合法权益,大唐微电子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案由,再次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武汉香华林、湖北君泰向大唐微电子履行代为清偿义务,立即向大唐微电子支付广影电华诚欠付大唐微电子的货款89,266,900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8月31日共23,073,633.92元),以及预缴诉讼费265,592元、律师费356,640元,以上合计112,962,765.92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的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7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2018年8月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11月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8月23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1月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大唐微电子提起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之诉,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后续将采取相应的救济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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