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余东红女士和李俊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阳高科先生接替李俊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余东红女士和阳高科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阳高科,男,于201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