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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以上比例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得。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以上比例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得。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7,66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78元/股,最低价为20.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88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7,66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78元/股,最低价为20.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88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7,66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78元/股,最低价为20.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88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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