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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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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以2023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采购和销售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过半数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助力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企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投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曹妃甸公司偿还对安装公司的欠款,以降低曹妃甸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本次增资完成后,曹妃甸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

  2.上述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唐山曹妃甸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亮

  3.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3月20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593596865E

  7.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B座4层装备制造园区管委会办公楼2-15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第二经营场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唐曹路博学道交岔路口南行300米处烨华明珠城院内3号厂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经查询,曹妃甸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曹妃甸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90.13%,与同行业企业对标差距较大。本次增资完成后,可满足公司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管理目标,助其资产负债率降至80%以下。同时,可增加曹妃甸公司流动资金,减轻其财务负担,为曹妃甸公司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安装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曹妃甸公司增资2,000万元,曹妃甸公司收到增资款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对安装公司的欠款,不会对公司及安装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曹妃甸公司适量减轻经营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将在向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助力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企业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增资10,000万元,用于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增资完成后,成套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

  2.上述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孟祥树

  3.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4月25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26042816N

  7.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8.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成套设计、制造(限大连市甘井子区海茂村中华东路3号)、安装、调试及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零配件销售;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承包、炉窑工程承包及房屋建筑工程承包;普通货运;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经查询,成套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成套公司主营业务是对外承揽矿热炉、石灰窑总承包工程,当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94.41%,与同行业企业对标差距较大。本次增资完成后,可满足公司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管理目标,助其资产负债率降至88%,适当减轻企业经营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成套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成套公司增资10,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将在向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助力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企业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增资90,000万元,用于铸业公司进一步拓展风电领域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注册资本由55,000万元变更为145,000万元。

  2.上述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福俊

  3.注册资金:5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8年4月23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67405569X5

  7.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华锐路1号

  8.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铜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经查询,铸业公司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行为是为满足铸业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便于铸业公司进一步拓展风电领域,提高企业影响力。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将进一步缩小与同行业的竞争差距,有利于大型铸件产品市场的开拓,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铸业公司增资90,000万元,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本次增资既满足公司整体经营运行质量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管理目标,也符合公司对铸业公司适量减轻财务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的管理愿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将在向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推进“瘦身健体”,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齿轮传动公司”或“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作为主体整合内部资源,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后服务全流程统筹发展风电齿轮箱业务。

  2.本次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设立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8号

  4.注册资本:70,0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6.拟定经营范围: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风电相关设备的技术咨询、设计、调试、销售、现场维修及技术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7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暂定名),占投资总比例的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根据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为推进“瘦身健体”,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投资7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公司作为主体整合内部资源,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后服务全流程统筹发展风电齿轮箱业务。

  2.存在的风险: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实施和运营可能面临政策调整、技术革新、投资收益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提升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经营模式和强化风险管控,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不确定因素,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力争获得良好的项目投资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向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的0.0337%,最高成交价为3.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23,4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5.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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