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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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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2月6日,本次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吴春先生、孙薇女士、郑智先生、张博江先生及黄宾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羿克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向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提案。会议同意公司向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有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部分部门设置及职责的提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富业务板块组织运营效率和管理效能,促进业务转型发展,强化业务运营管理能力,会议同意:

  设立财富运营管理部,负责在公司战略引领下进行财富板块战略落实情况跟踪,负责财富板块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考核管理与综合管理,负责板块内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建设与工作机制搭建,承担财富板块相关业务决策委员会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质押融资部变更为证券金融部,负责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式业务、期权业务、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以及财富分支机构对应业务的统筹管理相关工作,将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业务管理职能由财富管理部调整至证券金融部。

  调整财富管理部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经纪业务、金融产品销售、投资顾问业务、机构及高净值客户服务等业务的业务拓展及客户管理,负责财富业务系统中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投资者教育服务以及财富分支机构对应业务的统筹管理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提案。

  本提案逐项表决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升长期股东回报、促进管理团队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员工与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公司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③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a、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⑤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①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③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6,053,2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授权事项的提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全部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回购方案、提前终止回购方案、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回购股份等事宜;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并办理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4年2月26日14:30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2月6日,会议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监事亢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冬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会议审议通过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及相关专项公告。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3.00需逐项表决,议案3.00及4.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9:00至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710004

  传真:029-87406259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贾咏斐  李月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259

  电子邮箱:xbzqir@xbmail.com.cn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3。

  2、投票简称:“西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2024年2月6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提案》。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支持全资子公司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优势资本”)打造西部证券私募品牌,实现战略规划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会议同意以货币方式向西部优势资本增资2亿元人民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西部优势资本增资的有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二期2B06

  法定代表人:田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司及下设基金管理机构以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通过私募基金对项目进行投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西部证券持股比例为100%;增资后,西部证券持股比例不变。

  是否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向西部优势资本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实现西部优势资本战略发展目标,满足流动性需求并支持业务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

  西部优势资本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公司的严格管理下,通过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整的制度体系、有效的合规及风险管理体系,不断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工作,防范其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本次增资面临的风险基本可控。

  五、备查文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6,053,2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股份注销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提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升长期股东回报、促进管理团队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员工与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6,053,2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公司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6,053,2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按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2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均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59.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76.69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为人民币30.18亿元。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2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76亿元。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的比例分别为0.10%、0.36%、3.31%。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内无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3年11月1日,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经自查,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经问询,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全部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回购方案、提前终止回购方案、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回购股份等事宜;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并办理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股份注销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6、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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