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49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1%。本次股份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1,6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55.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3%。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本次股份质押后,姚雄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9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89.22%,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79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2%;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87,5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1.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8%。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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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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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761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2.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1%,对应融资余额为29,771.3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5,161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5.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3%,对应融资余额为68,271.3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96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对应融资余额为6,4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96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对应融资余额为6,47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不会对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