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254,97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39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股份253,363,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5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1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4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4,52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44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3,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582%;反对449,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429,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33%;反对1,546,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5,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181%;反对1,54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539,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64%;反对1,436,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5,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447%;反对1,43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周凌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书面方式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5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冯东兴、冯俊秀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吴德军(主任委员)、赵曼、田志龙、冯东兴、冯俊秀、谭奇材

  调整后:吴德军(主任委员)、赵曼、田志龙、谭奇材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