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元/股,回购用途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7,884,048.6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