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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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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光朴”或“南通光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技电子”)、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冠智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760,886股减少至6,830,59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7020%减少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南通光朴、精技电子及光冠智合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注: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30日更名为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更名为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光朴、精技电子及光冠智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109,18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股东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光朴”或“南通光控”)持有公司6,792,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07%;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技电子”)持有公司835,2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137%;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冠智合”)持有公司132,7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6%。前述三家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60,886股,占公司总股本5.7020%。

  上述股份为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6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7,760,88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7020%。南通光朴、精技电子和光冠智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数量不超过2,722,1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数量不超过5,444,36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93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减持主体减持前的持股比例按照136,109,184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本表格的持股比例情况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股票代码:688517

  信息批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6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53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备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1. 基本信息

  ■

  注: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30日更名为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更名为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1. 基本信息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 基本信息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光朴和精技电子均受同一主体控制;光冠智合是南通光朴基金管理团队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

  注:光冠智合为南通光朴基金管理团队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展筹集资金、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归属导致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合计持有金冠电气股份7,760,886股,占金冠电气总股本5.7020%。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合计持有金冠电气股份6,830,590股,占金冠电气总股本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不再是持有金冠电气总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109,18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冠电气股份930,296股,减少持股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10%。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当本表格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金冠电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金冠电气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杜晓堂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林国财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蒋鹂然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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