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风险内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ESG工作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商,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余额为24,900万元,利息支出为980.43万元。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4,290万元。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彤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士、管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商,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余额为24,900万元,利息支出为980.43万元。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4,290万元。

  2.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彤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士、管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注册资本:36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巍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64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润滑油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紧固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能源交通公司总资产3,024,248.09万元,所有者权益208,623.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84,566.25万元,净利润-93,531.15万元。

  3.关联关系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4,29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余额为24,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14.65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及编码

  ■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 9:00-12:0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昭营

  联系电话(传真):025-87730881

  电子邮箱:IR@xntsgs.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邮编:21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0”,投票简称为“新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无转委托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