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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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聚氯乙烯、烧碱、水合肼、黄磷等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跌,而主要原料价格降价滞后,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