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易米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现将“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更正如下: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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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更正事项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