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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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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久紫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72,408,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53%,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地投资及南京复久紫郡累计质押数量为630,285,889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85%。本次部分股票解押及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281,635,974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3.19%。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5%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4,600,000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4.76%,占公司总股本的2.9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3,46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90,780,085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23,42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番禺路4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朱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长黄震先生、联席董事长王基平先生、联席董事长石琨先生、董事徐晓亮先生因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倪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倪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倪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选举倪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龚平先生已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名单如下: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黄震(主任)、徐晓亮、石琨、王基平、倪强。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宋航(主任)、谢佑平、孙岩、李志强、朱立新。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附:倪强先生简历

  倪强,男,197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 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豫园股份副总裁、执行总裁,兼任上海豫园商业发展集团董事长、东家文创集团董事长;复星蜂巢副董事长。现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酒业协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特聘副会长。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曾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全国商业优秀企业家”称号。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担任豫园股份总裁(轮值)。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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