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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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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领梅先生、副总经理张明威先生、财务总监王钰山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新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3.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相关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以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源、刘可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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