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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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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03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6号三七互娱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军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033,729,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19,635,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5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214,094,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5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219,708,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61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214,094,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5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有6个。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177,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2%;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7%;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56,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6%;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1%;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3%。

  表决结果: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6,288,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02%;反对6,59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7%;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267,3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34%;反对6,592,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04%;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3%。

  表决结果:通过。

  (3)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16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8%;反对1,716,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1%;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42,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24%;反对1,716,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13%;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3%。

  表决结果:通过。

  (4)回购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177,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2%;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7%;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56,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6%;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1%;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3%。

  表决结果:通过。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176,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0%;反对1,704,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9%;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55,2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1%;反对1,704,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6%;弃权848,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3%。

  表决结果:通过。

  (6)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177,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1%;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7%;弃权84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56,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5%;反对1,703,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1%;弃权84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4%。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博远律师、徐超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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