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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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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推选赵云池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因公出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炳峰先生等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吴凯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迟、钱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赵云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凯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吴凯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明强先生主持,部分董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该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6,400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提供了金额为6,400万元的担保,因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以下简称“贵阳农商行”)的债务未及时偿还,贵阳农商行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1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临2021-095;临2022-044;临2022-140)。

  二、公司持有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此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时获悉,公司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68,950,935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3年10月24日被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临2023-094)。

  三、案件执行进展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收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5日出具的《通知书》,重要内容如下:

  公司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内立即履行(2021)黔0111民初1445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交纳上述案件的执行费,逾期未履行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对上述已冻结浙商银行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

  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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