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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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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13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陈杰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⑴整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516,780,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41,709,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75,07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

  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人,代表股份68,465,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

  ㈢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审议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梁效威律师、陈颖律师

  ㈢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㈡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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