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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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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7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5,366,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73,256,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10,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2%。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110,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110,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2%。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费振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1,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5,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

  表决结果:费振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2选举丁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丁志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3选举刘海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刘海凝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4选举赵龙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赵龙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5选举樊湄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樊湄筑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6选举刘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刘颖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索绪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索绪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2选举郜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郜卓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3选举瞿建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瞿建耀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王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王岩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3.2选举于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75,36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

  表决结果:于昕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4、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75,36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75,021,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9%;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65,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781%;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75,021,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9%;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65,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781%;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75,021,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9%;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65,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781%;反对344,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黄珏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77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以口头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费振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费振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丁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费振勇先生(主任委员)、丁志鹏先生、瞿建耀先生;

  审计委员会:郜卓先生(主任委员)、丁志鹏先生、索绪权先生;

  提名委员会:瞿建耀先生(主任委员)、费振勇先生、郜卓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索绪权先生(主任委员)、费振勇先生、郜卓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费振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樊湄筑女士、赵龙虎先生、刘颖女士、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颜志顺先生、成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冉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7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以口头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王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选举王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79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主席。

  换届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在监事会成员中的占比的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费振勇先生

  2、副董事长:丁志鹏先生

  3、其他非独立董事:刘海凝女士、赵龙虎先生、樊湄筑女士、刘颖女士

  4、独立董事:索绪权先生、郜卓先生、瞿建耀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费振勇先生(主任委员)、丁志鹏先生、瞿建耀先生;

  2、审计委员会:郜卓先生(主任委员)、丁志鹏先生、索绪权先生;

  3、提名委员会:瞿建耀先生(主任委员)、费振勇先生、郜卓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索绪权先生(主任委员)、费振勇先生、郜卓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郜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王岩女士(监事会主席)、于昕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陈怡女士

  上述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监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费振勇先生

  2、副总经理:樊湄筑女士、赵龙虎先生、刘颖女士、高昊江先生、曹景广先生、颜志顺先生、成帅先生

  3、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马志刚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潇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冉钦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王潇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冉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王潇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冉钦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82652688

  传真:010-82652116

  电子邮箱:mail@northking.net

  四、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等原因,金红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沈寓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张敬秀女士、张喆先生、张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郭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金红梅女士、沈寓实先生、张敬秀女士、张喆先生、郭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涛先生持有公司2,195股股份,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费振勇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基础数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11年获清华大学EMBA学位。历任中国科学研究院空间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奥德映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京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永道投资监事、天津和道执行事务合伙人。目前,费振勇先生担任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副会长。

  费振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8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永道投资74%股权(永道投资持有公司226,881,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1%),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68.13%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2.88%。刘海凝女士为费振勇先生的配偶,除此之外,费振勇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丁志鹏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内燃机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大连东方通导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香港恒裕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白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大庆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志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2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丁志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海凝,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获对外经贸大学EMBA学位。历任中国科学研究院科学仪器进出口公司贸易代表、俄罗斯拖拉机进出口公司贸易经理等职务。现任永道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

  刘海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永道投资26%股权(永道投资持有公司226,881,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1%),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0.1%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3.37%。费振勇先生为刘海凝女士的配偶,除此之外,刘海凝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龙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空间物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俄勒冈大学物理及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科优软件公司工程师、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赵龙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7,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3.16%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48%。赵龙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樊湄筑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客户三部总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樊湄筑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4.39%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30%。樊湄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颖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永拓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与法律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1.05%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07%。刘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索绪权先生,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索绪权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索绪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郜卓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会计学博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太原汽车制造厂技术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师、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郜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瞿建耀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瞿建耀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勉县支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市支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干部学校、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信用卡部、财务会计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管理部、结算现金管理部、运营中心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运营部高级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瞿建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王岩,女,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农商银行、华夏银行,2020年12月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退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于昕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现任公司会计主管、监事。

  于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陈怡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主语城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专员,现任公司IT业务群部门助理职位、监事。

  陈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高昊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与计算机应用系,获博士学位。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联合培养博士后,2010年博士后出站。历任公司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首席架构师、产品研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昊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0.695%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05%。高昊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曹景广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获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总监、ABU总经理、保险信托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公司大客户四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景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曹景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马志刚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管、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马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颜志顺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福州大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处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区域经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西南区总经理、西区客户总监、销售总监兼华南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颜志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和道2.012%的出资额(天津和道持有公司30,0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14%。颜志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成帅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东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业务副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业务处理中心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经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PO业务群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成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王潇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毕业于悉尼大学会计学专业,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华商银行总行财务分析员、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财务主管、北京丰硕诚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部副总经理、数据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冉钦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历任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冉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或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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