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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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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岩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林小龙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2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制度建设管理要求,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制度包括总则、会议议事范围、会议的召集和组织、会议的议事与纪律、会议记录和纪要、会议决议的执行与督办、附则等七个章节。依据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原规则部分表述进行规范,完善会议组织要求,细化会议纪要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名单的议案;

  前期,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已选举陈进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本次会议选举陈进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他成员不变。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一、议案四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15: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李洁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潘明华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股份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包括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

  2.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份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全部用于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四)决议有效期

  本额度有效期为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此有效期计算为签署购买理财协议的日期,而非理财协议履行完毕的日期)。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三、投资理财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投资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以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规定,通过深圳市国资委资金融通平台开展业务。结合市场利率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期限,严格筛选产品种类,选择保本保最低收益的结构性存款和底层资产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水平(R1)、中低风险水平(R2)的理财产品。

  3.公司在开展业务后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5.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股份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股份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影响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的离任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沈维涛先生及赵波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沈维涛及赵波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及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沈维涛及赵波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认为: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具备与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建议董事会提名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敦力: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会计学院院长,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会硕中心主任兼副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会计学院院长,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敦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 迪:男,1981年出生,法律硕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任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2006年11月至2009年7月历任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9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

  曾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投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福永支行”)签订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共20,000万元认购该行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近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按协议约定到期赎回,赎回本金共20,000万元,收回相应收益共156万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如下表:

  ■

  三、备查文件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400万元认购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投资总额:10,400万元

  4.利率:1.5%或 4.25%(年化)

  5.收益起计日:2023年1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4年6月28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600万元认购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投资总额:9,600万元

  4.利率:1.49%或 4.24%(年化)

  5.收益起计日:2023年1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投资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不含前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及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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