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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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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5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持有公司股份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  本次解除质押3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90%,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元龙景运《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获悉其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将质押给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和质押给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合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6月16日,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0股质押给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股质押给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23年6月 16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同日,元龙景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26号公告)。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元龙景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6%;本次解除质押30,000,000股,占元龙景运所持股份比例为22.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8%,本次解除质押后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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