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谢亚明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系用于公司权益变动(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2021年8月,谢亚明先生依据与海南宁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生集团”)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下称“《质押合同一》”),向宁生集团质押其持有的21,000,000股公司股票。2022年12月,谢亚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签署《2022年股份质押协议》(下称“《质押合同二》”),对上述已质押的21,000,000股公司股票中的14,000,000股公司股票进行解除质押,剩余7,000,000股公司股票继续质押(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股份质押系谢亚明先生用于履行其个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先生共同向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作出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履约保证,即根据《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二》”)中相关约定:“……谢亚明、谢悦继续将5.00%目标公司股份(7,000,000股)质押给宁生集团……同时宁生集团将向谢亚明、谢悦支付人民币126,000,000元质押款项,双方上述做法系作为对后续权益变动的履约保证(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2023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谢亚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先生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三》”),谢亚明拟将其所持有的13,986,000 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9.99%)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本次解除股票质押,以便于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三》中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股份过户登记。
● 股东谢亚明先生当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6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权益变动即股份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持有公司36,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本次解除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解除质押后,谢亚明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股东谢亚明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信息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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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亚明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谢亚明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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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全部表格中数值差异均为计算四舍五入。
三、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谢亚明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其向宁生集团转让的9.99%公司股份尚在股份变更登记过程中,具体情况请以公司披露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股份变更登记完成后,谢亚明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36,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持有公司股份44,5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