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焦作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华康”)、高密同利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同利”)、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8,124,092.90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8,049,77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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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均属于与收益或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