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收到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和基金”)的通知,朴和基金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当代晟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晟安”)共同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道卓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道卓行”)。晟道卓行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朴和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80%;当代晟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为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朴和基金转发的宁波市北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甬仓市监企)登记内销字[2023]第019842号),显示:晟道卓行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宁波市北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晟道卓行注销登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不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