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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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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收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2023-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3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收储事项的概述

  1、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婺城新城区管委会”)收回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征用其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与婺城新城区管委会和金华市金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婺资产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收回补偿协议》。本次征收综合补偿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8,239.36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地方政府机构,金华市金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下属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内(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和金华市金龙路以东、三三O国道以南)。

  2、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7)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24872号、浙(2023)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34358号。

  3、标的资产的土地面积为425,804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为251,896.71平方米。

  4、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5、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6、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房地产估价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及搬迁补偿等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5,086.91万元。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金华市金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收回标的

  甲方依法收回乙方权属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收回用地面积425,804平方米,计638.7亩。土地证证号:浙(2017)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24872号、浙(2023)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34358号。同时,征用地上建筑物面积为251,896.71平方米。

  (二)补偿金额

  根据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土地收储相关政策,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收回乙方土地并征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应支付给乙方的综合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68,239.36万元。

  综合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收回补偿、房屋补偿、构筑物补偿、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三)收回方式

  乙方用地收回手续委托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同意用地收回后甲方指定丙方作为甲方的资金拨付单位,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补偿款项。

  (四)本协议涉及的应缴的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三方各自承担。

  注:上述协议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在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拥有土地、厂房等生产、办公场地,可以有效承接本次收储涉及的生产和办公等资产转移,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收储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收储价格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收到补偿款项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收储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土地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典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肖典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对于上述审议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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