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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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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9,68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9,7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9,93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两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50万元。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50万元。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600万元。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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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31,0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7,621.9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5,6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45.9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6,12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及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配合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于2024年向以下所列27家银行申请金额合计不超过4.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各银行担保金额及担保方、被担保方均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周国辉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章签名同等有效。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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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024年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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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关税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祖庙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祖庙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四川高投怡亚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四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3.26%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7.54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担保义务),公司作为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92.46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3.74%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1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公司作为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公司作为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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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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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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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31,0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7,621.9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5,6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45.9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6,12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

  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该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在原公告基础上新增1亿元债券发行担保额度,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具体以实际发行的债券金额为准)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2、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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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目前,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9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63,155.49万元,净利润30,762.13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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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3、担保范围:拟对公司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具体以实际发行的债券金额为准)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保函包括本期公司债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服务费:担保金额的1%/年。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费以担保函的上限金额即人民币14亿元(小写¥1,400,000,000元)为计算基数。首期担保费以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债券实际发行确定的债券期限收取担保费,自第二年起,每年担保费以当期当笔在保债券余额为计算基数,担保费均按照市场化费率来确定。如本期公司债分批次发行,则根据各批次债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和债券期限按前述收费方法分批次收取相应的首期和以后担保年度的担保费。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能更好的提升债券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823.02万元。

  七、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关联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子公司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十家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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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2,095.7914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目前,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9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147,585.02万元,净利润87,671.72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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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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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3、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4、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6、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7、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8、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9、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10、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1)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4)授信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十家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仅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利率系双方自愿协商,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向关联公司申请授信获取资金支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开展业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为了支持上述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十家子公司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823.02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31,0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7,621.9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5,6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45.9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6,12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了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十家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所开展的,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十家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3-1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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