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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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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表决董事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远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魏远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远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担任的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魏远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魏远海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魏远海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远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9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魏远海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魏远海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梁金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魏远海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

  简历

  梁金兰,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机修与电修技术专业。2004年6月加入公司,从事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等工作;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质量科科长;2016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质量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梁金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参与了公司第一、五、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占第一、五、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83%、1.81%和4.93%。梁金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3.2.2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缓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7项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各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表:

  ■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至提案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公司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92

  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累积投票提案,应当在“选举票数”中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当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表明投票意见,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委托人未作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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