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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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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65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需求,会议决定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化利率为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64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滁州康鑫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70,78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5%。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问题,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和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滁州康鑫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开发(宜春)有限公司(简称“越飞房地产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1%的股权,深圳铜锣湾文旅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铜锣湾公司”,为越飞房地产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滁州康鑫公司10%的股权。目前,滁州康鑫公司主要负责建设滁州明湖养生科技小镇项目(简称“滁州康养项目”)。

  滁州康鑫公司负责的滁州康养项目在开发前期,为支付土地款、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因此,为了顺利推进滁州康养项目,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滁州康鑫公司顺利推进滁州康养项目,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全椒路155号205室。法定代表人:陈佳。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运营;室内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推广、服务、转让;智能终端产品研发;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健康管理;园(景)区管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为非营运车辆提供代驾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服务;农产品种植;畜牧养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卷烟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滁州康鑫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铜锣湾公司合计持有滁州康鑫公司51%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军耀。越飞房地产公司及深圳铜锣湾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了约4亿元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滁州康鑫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和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滁州康鑫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滁州康鑫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滁州康鑫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为8%。

  (六)其他重要条款: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本次财务资助为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符合行业惯例,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在滁州康养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滁州康鑫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顺利推动滁州康养项目,同时,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滁州康鑫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项目开发进度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70,78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5%。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和约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问题,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和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66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5日。B股股东应在2023年12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起至12月21日下午2:3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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