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23年11月26日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结合《问询函》相关回复,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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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