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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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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4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12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12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核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6,667股,并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4,82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530,6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96,017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854,651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5月25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1,890,666股已于2023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包含战略配售股份数量2,370,6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到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12月7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2,01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1.22%。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紫峰投资承诺:

  (1)本企业于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股份的条件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进行减持:

  1)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

  任;

  3)为避免发行人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企业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A股股份,本企业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发行人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3)减持股份的方式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股份的程序

  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5)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及价格

  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恩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赛恩斯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1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1.22%,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12月7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4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7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至12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邮箱seshb_cn@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0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蒋国民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江传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2月0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至12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shb_cn@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邱江传

  电话:0731-88278363

  邮箱:seshb_c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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