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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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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4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4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减,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法律意见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7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科大讯飞A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3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7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2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2021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共计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8.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2.95元/股,期权代码:037183,期权简称:讯飞JLC5。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7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4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11月9日,本次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成托管手续,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5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1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65人;同时,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7.40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26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将对其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84名员工离职,公司拟对相关8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177,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987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50.49万份,可行权期限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截至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限届满之日,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35.081万份股票期权;尚有26名激励对象15.409万份股票期权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三、本次注销的合规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监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6人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将对该26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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