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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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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对象: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包装”)。

  ●借款金额: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5

  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安徽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16,3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均利率。

  ●本次借款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于

  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16,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8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017,1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4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2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7,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均利率。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安徽包装提供借款。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徽包装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包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安徽包装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以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划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安徽包装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16,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安徽包装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雄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均利率。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安徽包装提供借款。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安徽包装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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