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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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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
销售合作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
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9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企红利ETF,基金代码:159515)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提示性公告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9月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国企红利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15。

  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2023年9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2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0.999元(四舍五入至 0.001 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3年9月5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8.33%,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通过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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