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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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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8月16日发布的《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代码:018109)本基金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8月18日(含该日)至2023年9月14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4日提前结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当日及之前的有效申购、赎回及转换将予以确认。调整后本基金本期开放期为2023年8月18日(含该日)至2023年9月4日(含该日)。本基金自2023年9月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rs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咨询相关情况。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发布的《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3.本基金自2023年8月31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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