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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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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夏坤先生和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夏坤先生和张波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夏坤简历

  夏坤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悉尼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证券经理,深圳市柏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夏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夏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波简历

  张波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苏州科技大学电子系,本科学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张波先生于2021年加入公司,曾任市场经理。

  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5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至2023年9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220,553,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141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218,906,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647,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81,68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13%;反对230,00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3%;弃权14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4174%;反对230,00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625%;弃权142,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01%。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81,68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13%;反对230,00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3%;弃权14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4174%;反对230,00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625%;弃权142,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锐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81,68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13%;反对230,00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3%;弃权14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4%。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89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廖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1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4.02选举罗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90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罗凌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2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4.03选举李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90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李洪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2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4.04选举杜晋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90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杜晋钧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2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牛秋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90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牛秋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2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5.02选举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89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程国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1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5.03选举许明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89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许明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1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5.04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89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朱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1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5.05选举熊政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20,154,689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91%,熊政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248,301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78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15:00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廖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由廖垚先生提议并经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即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以电话和现场口头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9月5日 15:30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同时将相关拟审议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董事及各相关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以现场会议、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及事由及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内容,以及情况特殊或者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廖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委员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廖垚

  委员:许明伟(独立董事)、程国强(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秋芳(独立董事)

  委员:罗凌、程国强(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国强(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熊政平(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明伟(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朱宁(独立董事)

  5、合规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廖垚

  委员:李洪流、熊政平(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廖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总裁廖垚先生提名,聘任李洪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聘任李洪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简历附后);聘任杜晋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聘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裁高级助理(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合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聘任陈锐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总监,全面负责审计部管理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姜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姜晨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廖垚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裁,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深圳市中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47,70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28,8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廖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罗凌先生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总部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监、副总裁,民生证券股份公司总裁;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罗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罗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洪流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李洪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洪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洪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杜晋钧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三大学经济系,博士,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杜晋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杜晋钧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晋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牛秋芳女士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牛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牛秋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牛秋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牛秋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程国强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商务部“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主任,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预警救济专家委员会”首席顾问,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粮油协会首席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原秘书长、国际合作局原局长。曾参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代表团农业谈判专家组组长,连续11年参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和中央一号文件起草。

  程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程国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国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程国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许明伟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暨广东省未来通信高端器件创新中心)董事,曾长期在美国国家半导体有限公司,美国凌力尔特技术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技术研发工作。

  许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许明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明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许明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朱宁先生

  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EMBA, 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闻汇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朱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熊政平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博士。曾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高级经理,蔚深证券有限公司(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裁,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鹏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修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泰德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熊政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熊政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熊政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熊政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李洪亮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1月入职公司,曾任新纶学院院长、总裁办主任、光明产业基地总经理、人力行政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李洪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洪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洪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勇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22年8月入职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供应链中心总经理。

  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详见其董事任职简历。

  四、审计总监

  陈锐锋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曾先后在深圳证监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总监。

  陈锐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锐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锐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证券事务代表

  姜晨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奥克兰大学商学院,本科学历。曾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深圳翰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者关系总监,2019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15:00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陈锐锋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由陈锐锋先生提议并经全体监事同意: 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即时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以电话和现场口头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9月5日 16:00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同时将相关拟审议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监事及各相关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陈锐锋先生主持,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锐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陈锐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历

  陈锐锋先生简历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曾先后在深圳证监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陈锐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锐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锐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届满,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号)。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5);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6),上述议案已于2023 年9 月5 日召开的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4名非独立董事和 5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名股东代表监事,与2023年9月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5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廖垚先生(董事长)、罗凌先生、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廖垚先生

  委员许明伟先生(独立董事)、程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牛秋芳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罗凌先生、程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程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先生、熊政平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许明伟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先生、朱宁先生(独立董事)

  5、合规管理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廖垚先生

  委员:李洪流先生、熊政平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陈锐锋先生(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张波先生、夏坤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监事会选举陈锐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三、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公司聘任廖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洪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洪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杜晋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裁高级助理;

  2、公司聘任陈锐锋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

  3、公司聘任姜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姜晨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李靖彬先生及市东一元先生在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后不再任公司董事,同时李靖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市东一元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靖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曾琰女士及杨军先生在第五届监事会换届后不再任公司监事,曾琰女士及杨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 股,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田丹女士不再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上述届满离任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会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对李靖彬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曾琰女士、杨军先生及田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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