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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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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止的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阅本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2023年3月31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重新投票。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表决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4、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5、本基金的目标ETF即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和目标ETF的相关性,在2023年3月31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关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及具体投票规则,敬请参见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请参见附件四《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3月31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7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763814

  收件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官方微信(微信号:南方基金)、官方APP(APP名称:南方基金)和官方网站(http://www.nffund.com)通道供个人投资者进行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5、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或均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6、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中所投的有效表决票在本次大会仍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7、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3年10月11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公证员: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方式:(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附件一:

  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在《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删除中小板、权证,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附件四:《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调整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相关调整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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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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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

  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5月20日成立。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拟修改投资范围,在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删除中小板、权证,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修改前后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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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将根据以上调整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说明。

  南方康乐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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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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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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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自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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