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贲亮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贲亮亮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贲亮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贲亮亮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贲亮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100股,其中包含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8,000股,公司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予以回购注销。贲亮亮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贲亮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贲亮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林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简   历

  方林擎先生: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建华建材(蚌埠)有限公司、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建华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汤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方林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方林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林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3)第000665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54,204,128.9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454,204,128.94元,公司实收股本565,725,36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4,877.94万元。2022年度,公司出现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度,受部分水利项目招投标延期、生产不连续及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7.57%。虽然公司在成本费用上进行了严控,但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9.80%,造成经营性亏损。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6,537.81万元。

  3、2022年度,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部分分子公司进行了处置,其中,公司出售淄博龙泉盛世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造成处置损失17,999.19万元。

  三、应对措施

  结合公司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严、精、细、活”的要求与“效率、效益”的经营关键词,公司一方面抢抓国家水利建设投资的机遇期,充分发挥公司作为PCCP领域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确保部分国家重大水利项目相关订单的落地,从而稳定经营基本盘,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在资产结构优化、产品技术提升、组织架构完善和产品服务丰富等方面发力,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使企业走上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轨道。具体举措如下:

  (一)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经营管理目标达成率,保障战略目标落地;

  (二)持续贯彻“严、精、细、活”,深耕区域经营管理,强化组织能力建设,夯实内部管理基础,优化人才结构,练好内功;

  (三)围绕水利、市政、石化和核电四大核心市场,持续聚焦大项目,提升重点项目成单率,提升经营稳定性;

  (四)以精益生产为抓手,提升制造能力,降低制造综合成本,由“量本利”向“价本利”转变,改善盈利水平;

  (五)强化研发、技改、信息化和人才投入,开拓新产品领域,扩大新产品的营收,提升产品方案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

  (六)基于产业发展的逻辑和规律,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发展,围绕核心产业领域,寻求有限多元发展,布局新的业务增长点。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的考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概况

  ■

  注: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原因说明

  公司战略定位于“管道制造与技术综合服务商”。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PCCP等混凝土管道、金属管件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营业收入中仅有少量的工程类业务,营收占比较小,主要系公司销售管材时承接了少量的管材配套安装工程。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营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规划,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更好地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拟将公司名称由“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加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为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工作,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表述。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发生实质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

  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的考量,拟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原因真实、合理,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至2023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第1-3项议案需以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中的第2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传    真:0519-69653985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邮    编:213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