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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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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2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 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谢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38,435,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38,435,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996%。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4,725,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4,725,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127%。

  (九)董事8人、监事3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4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29,79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4%;反对7,95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0%;弃权688,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85,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193%;反对7,951,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92%;弃权688,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5%。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29,73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13%;反对8,019,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33%;弃权680,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68%;反对8,01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33%;弃权680,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9%。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29,82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07%;反对7,925,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9%;弃权680,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119,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75%;反对7,925,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26%;弃权680,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9%。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3,87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55%;反对4,56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160,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546%;反对4,564,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兴高  逯国亮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潘兴高、逯国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2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泰安成的《关于股票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公司股东和泰安成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情况

  ■

  注:本次质押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和泰安成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其他说明情况

  1、和泰安成承诺,本次业务为股份质押业务,融资用途为和泰安成偿还债务使用,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3、和泰安成承诺,和泰安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和泰安成承诺,目前,和泰安成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和泰安成承诺,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樟树市伊华和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大道太平洋财富广场1号楼1020-1室。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288,660.52万元,负债144,378.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需要在一年内偿还的借款为35,000万元。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82,223.15万元,负债138,65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13%,需要在一年内偿还的借款为30,000万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以及偿债风险。

  6、和泰安成承诺,本次业务为股份质押业务,融资用途为和泰安成偿还债务,和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还款资金来源为和泰安成自有资金及其实际控制人霍斌先生自有资金。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7、和泰安成承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无任何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资料。

  2、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质押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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