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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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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黄金玲女士(董事长刘少云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黄金玲女士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4,712,0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5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4,712,0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5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523,0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1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523,0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2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郭倍华、刘少云、珠海横琴珑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韩丹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302,188,978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倍华、刘少云、珠海横琴珑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韩丹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302,188,978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712,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刘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约1.83亿广东省信宜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二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约1.83亿广东省信宜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二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近日,公司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宜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二期);

  2.采购人: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正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

  5.中标(成交)金额:约182,921,978.07元/5年;

  6.服务时间:采用3+2模式(中标后签订第1个3年期合同,服务期内考核均达标后续签2年服务合同);

  7.服务内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垃圾运输;垃圾分类;洒水冲洗;河沟明渠垃圾清理保洁;绿化带周边清理保洁;道路栏杆清洗和公厕管理保洁;非法小广告清理;负责钱排镇区的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工作;水域保洁;招标人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各项检查评分评比检查、调研线路保洁、“三重”活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重点时段)、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等)等市容环卫绿化工作任务。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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