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施佶先生、杨冰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36,000股、315,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44%、0.1731%;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分别间接持有273,000股、31,5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0%、0.0173%;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7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3%。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3/2/20至2023/8/18,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施佶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96,600股,其余股东暂未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属于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