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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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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1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5、6、9、10、11、12、13、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1月18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监高及骨干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均价的50%(公告编号:2018-110、2018-112、2018-123)。

  2、公司自2018年8月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月16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5,751,56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66,912.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告编号:2019-003)。

  3、公司于2019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告编号:2019-059、2019-063)。

  4、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完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12,617,876股,对应的认购资金总额为80,123,513元,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总数为12,617,876股。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5、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2798号《审计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解锁后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10%资金成本(公告编号:2020-120)。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0年11月19日解锁,解锁股份数量为5,047,150股。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7、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1年11月19日解锁,解锁股份数量为3,785,363股。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8、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依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1]494号《审计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10%资金成本(公告编号:2021-099)。

  9、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内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所设定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年度所处的经营情况相匹配,为提高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性,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年度和考核指标由“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60亿元”调整为“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亿元”(公告编号:2022-015、2022-031、2022-049)。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2年11月19日解锁,解锁股份数量为3,785,363股。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1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773号《审计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公告编号:2023-038)。

  二、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7,57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本公告日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并将出售所得现金资产按照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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