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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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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DB2023021500000027),为天玑智谷与汉口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学俊同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债务人: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天玑智谷与汉口银行 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三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依照主合同的相关约定确定。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乙方与债务人就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11,53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编号:DB2023021500000027);

  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H72023021500000127);

  3、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B2023022200000053);

  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B2023022200000054)。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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