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露义务人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次可交债转换为上市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行使《意向函》所述的换股权利的可能性。

  除前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根据美凯龙的公告,美凯龙已公开披露的最新总股本为4,354,732,673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阿里软件持有上市公司42,527,339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8%;淘宝控股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新零售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阿里软件及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7,160,30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30%。

  2023年1月18日,阿里网络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次可交债转换为上市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阿里网络持有上市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0%;阿里软件持有上市公司42,527,339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8%;淘宝控股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新零售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7,736,557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阿里网络行使其于本次可交债项下的换股权所致,不涉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阿里网络及其一致行动人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汪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李慧倩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二: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張錦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三: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vid John Jepson EGGLISHAW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

  

  ■

  

  ■

  

  ■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1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或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之“(二)”部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因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或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9日-13日停牌,1月1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5、2023-006)。2023年1月13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53,以下简称“建发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1月17日,建发股份、红星控股及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车建兴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红星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304,242,436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4.8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建发股份,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628,644.8542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建发股份将持有公司29.95%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由于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详见“四、相关风险提示”之“(三)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红星控股及车建兴先生申请豁免及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下简称“本次承诺豁免及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及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作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已向红星控股通知其有意向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以人民币8.44元/股的价格行使换股权利,通过换股方式取得公司2.4822亿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换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1月18日,阿里巴巴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次可交债转换为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外,红星控股已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经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车建兴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安排、定价、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安排、交割后事项等主要条款目前尚未生效,待有权机构确认本次交易整体安排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触发建发股份在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则下的要约收购义务(建发股份有权豁免此项协议生效条件)、建发股份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建发股份国资主管部门批复、且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提出导致交易障碍的异议的条件成就时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建发股份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厦门市国资委批复,红星控股及车建兴先生曾作出的构成本次交易实施障碍的承诺(包括红星控股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车建兴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已到期不具备约束力或已通过合规方式予以豁免,通过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鉴于目前红星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若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标的股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

  阿里巴巴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已向红星控股通知其有意向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以人民币8.44元/股的价格行使换股权利,通过换股方式取得公司2.4822亿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1月18日,阿里巴巴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次可交债转换为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若阿里巴巴根据披露的上述意向完全行使换股权利,于本次承诺豁免及变更事项完成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建发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1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期可交债券转换为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从而使得阿里巴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达到5%,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直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3日,阿里巴巴作为本期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向红星控股通知其有意向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以人民币8.44元/股的价格行使换股权利,通过换股方式取得公司2.4822亿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换股意向”)。

  2023年1月18日,阿里巴巴已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次可交债转换为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巴巴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阿里巴巴一致行动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持有上市公司42,527,339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8%;阿里巴巴一致行动人之二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阿里巴巴一致行动人之三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阿里软件及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7,160,30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30%。

  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巴巴持有上市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0%;阿里软件持有上市公司42,527,339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8%;淘宝控股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新零售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阿里巴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7,736,557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阿里巴巴作为本期债券的唯一持有人以可交债换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本期可交债券转换为公司30,586,255股A股股份,从而使得阿里巴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达到5%,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