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港控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贷款本金不超过6.5亿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2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2,702.35万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分别与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Co?peratieve Rabobank U.A., Hong Kong Branch)、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签署了担保协议,为金港控股在上述银行的银行授信及项下的贷款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贷款本金不超过6.5亿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即:金港控股、Westland Dairy Company Limited 、Yili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下同)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境外发债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需求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需求,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三)注册资本:154,990万美元

  (四)经营范围:贸易、投资

  (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港控股资产总额为1,165,86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23,6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842,22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0,60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5,49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港控股资产总额为1,885,80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296,4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89,39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2,80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81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七)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协议

  1、协议签署人:

  担保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Co?peratieve Rabobank U.A., Hong Kong Branch)

  2、担保贷款本金:不超过4.5亿美元

  3、担保范围:因被担保人于指定期间(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两(2)年)内在授信函项下对授信的使用而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费用、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贷款人或其指定人士在行使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4、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指定期间内发生的最后一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包括对其的任何延展或变更)届满之日起的两(2)年届满之日。

  (二)最高额保证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担保贷款本金:不超过2亿美元

  3、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应收账款购买或回购金额或其他金额、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人行使主协议下权利的各种费用和花费。

  4、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自2023年1月6日至2028年1月5日内提取使用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应付的一笔融资的应付日(不因提前到期而调整)后的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港控股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有序开展,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港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64,750.2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5,271.92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6%。下属担保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702.3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