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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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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管理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解释第14号”)。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和解释第14号准则,并依据新修订的准则和解释规定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中对于试运行销售收入的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在2004年至2015年6月期间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于2017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1,790件(不含撤诉、因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索赔总额约为2.91亿元,较2022年度半年报披露案件新增诉讼285件,新增索赔金额约0.5亿元;已有生效判决、已调解的案件(并收到法院文书)共计1,488件,涉及索赔金额约为2.35亿元,应赔付金额共计约为1.28亿元,与2022年度半年报披露数据相比,未发生变化。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后续仍有部分案件可能会陆续送达公司。

  2、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7月,方正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裁定书。

  2021年9月,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下属新设业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设立完成。2021年10月,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即“新方正集团”)设立完成。根据重整计划,方正信息产业将用于承接包括方正科技在内的相关资产,后续股权过户后方正信息产业的股东将变更为新方正集团,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信息产业100%股权。

  2022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入方正信息产业,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方正信息产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3、公司债权人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2年6月2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2年9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于2022 年9月28日刊登公告公开招募公司重整投资者,在报名期限内,共有3家报名者报名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分别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胜宏投资联合体(由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5日,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者提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并报法院后,最终确定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者。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毅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与重整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于2022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投资者招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于2022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2022年10月28日,方正科技、管理人与重整投资者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者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BUA55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澳道153号4幢一层A8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瑾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6-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100%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华实控股构建起涵盖投资、实业、园区等三大业务方向的“三驾马车”同向聚力、协同联动的战略格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四)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76,333,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9%。方正信息产业的控股股东为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产集团”),方正信产集团控股股东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方正信产集团和方正集团目前均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尚未执行完毕。后续,方正信产集团所持有的方正信息产业100%股权将过户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将间接控制公司。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报告》,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实控股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实控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方正信息产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二、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整投资安排

  1.投资目的

  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乙方的投资目的在于成为方正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成为方正科技实际控制人。

  2.投资标的

  通过本次重整投资,乙方拟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由乙方受让重整后方正科技29.99%的股权。

  3.投资对价

  乙方受让重整后方正科技29.99%股权的对价包括:

  (1)乙方将提供总额20亿元的重整投资款。重整投资款将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规定的安排使用。其中:

  i)提供5.4亿元用于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的规定收购PCB子公司对方正科技享有的普通债权中债权金额为约17.73亿元的部分,并全部豁免,方正科技由此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的规定使用。

  ii)提供13.9亿元用于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各类债权。

  iii)在管理人公开处置低效资产(方正科技对于方正宽带和方正国际的所有股权和债权权益)的过程中,若低效资产在2022年12月15日仍未能成交,乙方承诺由乙方指定主体,在距2022年12月15日及之后的最近一次拍卖中,按照起拍价举牌,但乙方指定主体举牌条件以低效资产起拍价合计不超过0.7亿元为前提。若最终该低效资产的成交价款合计低于0.7亿元,不足0.7亿元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确保处置所得及差额部分共计0.7亿元,都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使用。如果乙方指定主体未能履行义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履行兜底义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上证发〔2022〕41号),乙方及乙方指定主体承诺自取得本协议约定29.99%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3)重整后,乙方将借助自身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全面改善提升方正科技盈利能力,并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投入运营资金,推动业务发展。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安排

  为确保前述重整投资安排的实施,方正科技将进行出资人权益调整: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截至重整受理日2022年9月27日,方正科技账面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约2.02亿元。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的规定豁免债权后,方正科技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将增加至约19.75亿元。具体以审计机构届时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为准。

  (2)以方正科技现有总股本约21.95亿元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19.75亿股。即本次转增完成后,方正科技的总股本将增至约41.70亿股。

  2.转增股票的分配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约12.51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者,并由乙方按照本协议和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余约7.24亿股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乙方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债务重组安排

  1.偿债资源

  经各方确认,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所筹集的用于清偿债权的转增股票、乙方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中除收购债权以外的部分、低效资产处置款将共同作为偿债资源,按照本协议及重整计划规定的用途支付方正科技因重整产生的各类费用及清偿债权。

  2.债权清偿

  前述偿债资源将由管理人依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依法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并清偿债务。

  (五)保证金和重整投资款的金额及支付

  1.保证金

  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合计2亿元。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该部分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乙方已支付的投资意向保证金2,000万元无需退还,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自动(无息)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

  2.重整投资款

  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不以任何条件为前提地支付重整投资款19.3亿元。其中:5.4亿元向PCB子公司支付,具体收款账户根据乙方与PCB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13.9亿元投资款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中剩余0.7亿元通过兜底承接低效资产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如低效资产最终成交价格总额低于0.7亿元,则乙方应就成交价格总额与0.7亿元之间的差额部分,自低效资产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用于清偿债权。

  (六)违约责任

  若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关于重整投资者受让股份对价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2022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3家意向重整投资者提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重整投资者提交方案中体现的投资者资信实力、偿债资源、对各方权益安排的合理性、经营方案、方案实施确定性等因素,结合意向重整投资者现场评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分结果并报法院后,最终确定华实控股为公司重整投资者。

  华实控股受让股份的对价包括债权收购款、清偿资金、处置资产兜底安排、锁定期等,考虑综合各方面情况,在3家投资者中最有利于保障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合法权益。本次重整投资者支付的对价是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公司重整计划系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以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兼顾债权人、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制定,并将在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票所支付的对价是综合对价,将用于债权收购、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兜底承接处置资产等。通过本次重整,公司沉重的债务负担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而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出资人权益基本归零,公司股票将直接被终止上市,中小股民将面临重大损失。重整计划的执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上市地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重整投资者是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股份受让对价公允、合理,引入重整投资者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重整投资者最终受让股份的价格、股份数量等内容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者、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北京一中院及债权人会议。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在重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华实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重整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法院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以非现场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1月 14日下午 15:00 至 2022 年 11 月 15日下午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方正科技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五)投票规则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至2022年11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同上)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同上)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若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照附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须在2022年11月9日17:30前发送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材料签到。

  4、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方正科技

  公司电子邮箱:IR@foundertech.com

  咨询电话:021-58400030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方式:电子邮箱:IR@foundertech.com;电话:021-58400030;传真:021-5840897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4、特别提醒: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遵守北京市海淀区有关疫情防控管控的要求,并做好参会途中的个人防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程进行。

  六、风险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3、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5、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8日,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2022年9月29日,管理人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破产重整,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可根据12368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中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之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会前及时联系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卢佳帆、马睿泽;联系电话:010-82529823、010-82529827、13683616103、13683616117)。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参与网络会议。

  三、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申报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6.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7.管理人介绍《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主要内容

  8.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9.管理人宣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10.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2.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处置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子公司应收债权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2022年10月28日,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许可方正科技管理人处置方正科技对于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100%股权和对其子公司的债权(以下合称“方正国际资产包”)依法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本次资产处置的范围为方正科技持有方正国际100%股权、方正科技对方正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际”)直接享有的债权。

  方正国际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50亿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系方正科技全资子公司,主营行业为IT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等。受市场竞争激烈、成本费用大幅攀升影响,方正国际近年来持续亏损,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亏损额分别为2.49亿元、1.40亿元、2.74亿元和1.09亿元,净资产已降至-8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方正科技持有方正国际的股权不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况。方正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评估基准日,方正科技应收北京国际债权金额为479,205,559.10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1号),方正国际资产包评估值为332,856,181.35元,具体如下:

  方正国际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275,916,658.43元,评估值-225,922,168.12元,由于净资产评估值小于0,故方正国际股权评估值为0;方正科技应收北京国际债权金额为479,205,559.10元,评估值为332,856,181.35元。

  二、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安排

  1、处置方式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北京破产法庭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北京一中院许可,本次资产处置拟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管理人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选择“京东网,网址为www.jd.com”下的京东拍卖平台“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作为管理人本次资产处置的网络拍卖平台。

  2、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3、定价依据

  管理人聘请中联评估作为重整评估机构,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方正国际资产包进行专项评估。方正国际资产包的定价依据为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1号)。

  4、处置价格

  根据《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拟处置资产的处置参考价为该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值,首次拍卖以处置参考价基础上下降30%作为起拍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1号),方正国际资产包的评估值为332,856,181.35元。首次拍卖以方正国际资产包评估值的70%为起拍价,即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232,999,326.95元,保证金为11,65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5、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期限

  为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确定本次保证金数额为起拍价的5%,并以万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数,符合《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竞买人应按照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要求自拍卖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进行缴纳。

  拍卖价款自竞拍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入管理人账户(注:拍卖价款=保证金+余款,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拍卖平台成交后自动转至管理人账户)。处置所得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如完成处置时债权人已获得全额清偿,则处置所得用于补充方正科技流动资金。

  三、本次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亏损源、提升盈利能力为目标。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本处置交易是否形成权益性交易,拟在合并报表层面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未形成权益性交易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贷:其他应收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2、形成权益性交易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贷:其他应收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假设方正科技重整计划能够按照现有内容于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方正国际资产包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最终成交价格且于2022年处置完毕、方正国际在2022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且债权完成交割,视本次资产处置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情况,预计对上市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的影响为-9,709.69万元至54,707.88万元,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54,707.88万元,并预计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上数据仅为基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的初步估算结果,与按最终成交情况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准确金额以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本次拍卖是否能够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根据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网络拍卖方案》

  3、《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1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处置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2022年10月28日,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许可方正科技管理人处置方正科技对于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100%股权和对方正宽带的债权(以下合称“方正宽带资产包”)依法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本次资产处置的范围为方正科技持有方正宽带100%股权,以及方正科技对方正宽带直接享有的债权。

  方正宽带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2.1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系方正科技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受国内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推广“送宽带”套餐以及国家“提速降费”调控政策的影响,方正宽带整体利润率逐年下降,经营持续亏损,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亏损额分别为11.86亿元、10.29亿元、7.29亿元和0.91亿元,净资产已降至-27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方正科技持有方正宽带的股权不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况。方正宽带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评估基准日,方正科技应收方正宽带债权金额为1,805,420,395.20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2号),方正宽带资产包评估值为48,746,350.67元,具体如下:

  方正宽带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 -2,515,394,806.11元,评估值 -2,697,667,281.06元,由于净资产评估值小于0,故方正宽带股权评估值为0;按方正宽带本部及分公司位于北京、天津、大连、沈阳、长春、吉林、鞍山等地城域网资产全部为融资租赁资产,方正科技应收方正宽带债权金额为1,805,420,395.20元,评估值为 48,746,350.67 元。

  二、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安排

  1、处置方式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北京破产法庭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北京一中院许可,本次资产处置拟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管理人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选择“京东网,网址为www.jd.com”下的京东拍卖平台“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作为管理人本次资产处置的网络拍卖平台。

  2、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3、定价依据

  管理人聘请中联评估作为重整评估机构,以202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方正宽带资产包进行专项评估。方正宽带资产包的定价依据为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2号)。

  4、处置价格

  根据《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拟处置资产的处置参考价为该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值,首次拍卖以处置参考价基础上下降30%作为起拍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2号),方正宽带资产包的评估值为48,746,350.67元。首次拍卖以方正宽带资产包评估值的70%为起拍价,即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4,122,445.47元,保证金为1,71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5、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期限

  为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确定本次保证金数额为起拍价的5%,并以万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数,符合《破产财产拍卖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竞买人应按照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要求自拍卖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进行缴纳。

  拍卖价款自竞拍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入管理人账户(注:拍卖价款=保证金+余款,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拍卖平台成交后自动转至管理人账户)。处置所得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如完成处置时债权人已获得全额清偿,则处置所得用于补充方正科技流动资金。

  三、本次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亏损源、提升盈利能力为目标。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本处置交易是否形成权益性交易,拟在合并报表层面区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未形成权益性交易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贷:其他应收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2、形成权益性交易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贷:其他应收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假设方正科技重整计划能够按照现有内容于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方正宽带资产包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最终成交价格且于2022年处置完毕、方正宽带在2022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且债权完成交割,视本次资产处置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情况,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对上市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的影响为-47,082.96万元至64,867.33万元,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64,867.33万元,并预计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上数据仅为基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的初步估算结果,与按最终成交情况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准确金额以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本次拍卖是否能够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根据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网络拍卖方案》

  3、《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3492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子公司应收债权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就拍卖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持有的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股权及对其子公司的债权资产包(以下合称“方正国际资产包”)发布《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方正科技持有的方正国际股权和对方正国际及其子公司的债权资产包。

  起拍价:232,999,326.95元,保证金:11,6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

  标的物明细等材料中所列示的股权价值、债权对应主体、数额等信息、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合同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等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标的资产的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10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谭律师,咨询电话:15227161055。因拍卖标的为债权及股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50880236731600166;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京01破249号;款项性质:方正国际资产包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方正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处置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方正科技、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5%,最高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1、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管理人不保证列示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方正科技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诉讼时效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方正科技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4)方正科技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灭失,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吊销、歇业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9)请务必留意债权转让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10)因债权资产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

  (11)由于拍卖标的中包含方正科技的对外投资,该对外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所欠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12)由于方正国际及其子公司本身业务特殊性,主要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提供服务,拥有特殊业务资质,其中包括涉密资质(甲级)、测绘资质(甲级)、测绘资质(乙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该等资质对股东资本构成及实际控制人身份等有特殊限制,竞买人在出价前应当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方正国际的股东资格要求。因买受人原因对未来方正国际相关业务资质存续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拍卖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4)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股权资产的清算价值为0,提请竞买者注意潜在风险;

  (15)方正国际长期使用“方正”品牌发展业务,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多项商标及方正商号授权方正国际使用。买受人应自行判断上述商标、商号等能否继续使用以及无法继续使用对方正国际业务的影响;

  (16)《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2、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穿透后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交割过户、交割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在竞价时点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开展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及京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资产包中包括方正科技对方正国际的全部股权,竞买人在购得该部分资产后,将对方正国际实际控制。竞买人自竞买成功之日,应保证推动方正国际业务合法开展,依法保障方正国际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持股期间履行股东法定责任。

  (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方正科技与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522716105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5227161055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522716105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二、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公司所持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就拍卖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持有的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股权及债权(以下合称“方正宽带资产包”)发布《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方正科技持有的方正宽带股权及债权资产包。

  起拍价:34,122,445.47元,保证金:1,7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

  标的物明细等材料中所列示的股权价值、债权对应主体、数额等信息、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合同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等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标的资产的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10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谭律师,咨询电话:15227161055。因拍卖标的为债权及股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50880236731600166;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京01破249号;款项性质:方正宽带资产包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方正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处置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方正科技、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5%,最高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1、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管理人不保证列示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方正科技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诉讼时效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方正科技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4)方正科技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灭失,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吊销、歇业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9)请务必留意债权转让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10)因债权资产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

  (11)由于拍卖标的中包含方正科技的对外投资,该对外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所欠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12)由于方正宽带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拥有特殊业务资质,对股东资本构成及实际控制人等有特殊限制,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因买受人自身资本构成等任何原因对方正宽带资质存续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拍卖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4)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股权资产的清算价值为0,提请竞买者注意潜在风险;

  (15)《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2、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实缴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穿透后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竞买人应自查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持有方正宽带股权的资质要求。基于方正宽带特殊业务资质,因买受人原因对未来方正宽带资质存续产生影响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交割过户、交割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在竞价时点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开展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及京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资产包中包括方正科技对方正宽带的全部股权,竞买人在购得该部分资产后,将对方正宽带实际控制。竞买人自竞买成功之日,应保证推动方正宽带业务合法开展,依法保障方正宽带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持股期间履行股东法定责任。

  (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方正科技与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522716105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5227161055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522716105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二、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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