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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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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5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开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截至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0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成交金额合计7,310.37万元,成交均价约为35.092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即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提名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国清先生、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成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6%的股份,持股总数为78,723,124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60.56%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职务;陈成辉先生和董事候选人陈皓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四雄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教授级电气工程师,1992年入职公司,是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漳州市委常委、中国电源学会信息系统供电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历任职务: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研发工程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职务;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陈四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471,7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陈皓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福建漳州人,漳州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东北大学研究生毕业。2014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云集团副总裁。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云集团执行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智慧能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董事等。

  陈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10,000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与陈皓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皓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周伟松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在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术研究室主任、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厂厂长、北京卅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清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周伟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07,100股,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国清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江西崇仁人,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财政部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咨询专家、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清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朝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福建福清人,工学硕士,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阳建勋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生,湖南衡南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共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阳建勋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9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6: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黄劲松先生、庄伟聪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黄劲松先生、庄伟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无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劲松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福建漳州芗城区人,大专学历。历任:漳州科华电子有限公司车间班长、生产部工段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经理、仓储经理、管理部总监、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漳州市芗城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漳州市芗城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黄劲松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14,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04%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庄伟聪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福建漳州人,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经理、总监助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云集团部门经理。庄伟聪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5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5、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办理登记的请与公司电话确认。(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1月16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0

  邮箱:002335@kehua.com

  传真:0592-5162166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35

  (二)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的基础上,对此次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经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四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的基础上,对此次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

  查,我们认为: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国清先生、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

  ——————      ——————     ——————

  张国清            陈朝阳           阳建勋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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