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解释第 15 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 利润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受四川全省工业企业限电停产及宜宾市新冠疫情发生等冲击,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幅度的影响,同比、环比均有大幅度的下降。公司采取各项措施降低以上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目前上述因素的影响已完全消除并已恢复正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朝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朝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新增对子公司担保103,400 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2年度公司计划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3,400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将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大关天达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大关天达)
大关天达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0.6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黄伟;经营范围包括碳化钙、氧化钙生产和销售。
2、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简称:天力煤化)
天力煤化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15日;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熊志勋;经营范围为氧化钙的生产、销售;煤炭开采、销售;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活性炭及其增碳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与电石生产相关的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等
3、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4、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华;经营范围为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销售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数据为经审计后数据,2022年1-6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是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新增对子公司担保议案的审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提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095,511.75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342,526.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60.62%。无对集团外公司进行保证担保,仅有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融资保证匹配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1,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64%。截止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 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4,000.00万元。
1、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宜宾锂宝及其下属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2、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郑;
注册资本:6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4日
统一社会信永代码:91511500MA63RE9F6B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2、关联方关系
宜宾锂宝是本公司间接持股31.35%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商品的价格。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新增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形成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新增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