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2、对外投资建设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拟签署项目股权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建设2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与安徽大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安徽大禹认缴30,000万元,占股30%,公司认缴70,00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设立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P70AH55。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3、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为12,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2,000万份,总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认购份额起点为1万份,认购总额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终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3,76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62.67%,其他核心骨干人员预计不超过63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2,24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37.3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协商融资方案、签订相关配资协议、开立股东账户等事宜,未能在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同时,由于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买卖等情况,导致可用于股票购买的时间大幅缩短,预计2022年5月4日前无法按期实施完成。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购买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4、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1,5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2.1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1,2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1.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71%;预留授予的权益为300.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9.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宝馨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关于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团队及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HJT-钙钛矿叠层、钙钛矿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与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HJT-钙钛矿叠层、钙钛矿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及产品推广达成合作意向,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开展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技术的研发、开展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产业化技术研究以及商业化解决方案推广,并将相应技术应用于公司异质结电池项目。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5,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股份的36.36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1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协议各方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正常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38,951.57元,成交均价10.511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全部购买完成,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陈东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890万股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已于2022年10月14日10时至2022年10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因多次触发延时出价功能,最终本次拍卖顺延至2022年10月15日16时32分40秒止,由竞买人王杰竞拍成功。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0日、2022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二、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陈东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2,890万股股份已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过户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本次过户完成后,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陈东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过户,其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陈东先生本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暨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东先生因未及时偿还债务,导致其所持有的2,8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被法院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陈东先生的配偶汪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4.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目前,陈东先生、汪敏女士累计减持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东、汪敏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