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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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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 利润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 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超总股本的1%。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199,8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75%,最高成交价为25.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903,698.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2、公司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代加工企业)。本次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标志着公司可以依法在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生产电子烟相关产品,公司将依托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及国际化布局等各方面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国际知名企业客户的合作,拓展业务合作范围,不断完善新型烟草产业链的布局,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3、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面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保障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

  (二)对外投资事项

  1、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漳州盈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盈趣”),主要开展漳州区域总部基地管理等。漳州盈趣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00%。

  2、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4Z0035号),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指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70.32万元。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江苏特丽亮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836.79万元,高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0,500.00万元,江苏特丽亮自然人股东徐正良、储红燕无需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

  3、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以自有资金设立盈趣(上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车电子”),主要开展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等业务。上海汽车电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盈趣汽车电子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00%。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Intretech (HK) Co., Limited以自有资金增资台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趣科技”)2,950万元新台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台趣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0万元新台币变更为2,960万元新台币。

  5、2022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公司与厦门盈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再投资”)签署了《关于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8.5550%的股权(即人民币1,711,000.00元的出资额)作价人民币6,640,904.30元转让予盈趣汽车电子员工持股平台盈再投资,以充分调动盈趣汽车电子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盈趣汽车电子共同成长和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林松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苗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惠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惠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504股,其中包含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3,192股,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312股,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并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1.94元/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6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8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3,546,855.2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拟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2,788,873元变更为人民币782,523,769元,股份总数由782,788,873股变更为782,523,769股;董事会拟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10月)》,其中《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22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504股,其中包含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3,192股,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312股,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10月)》,其中《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定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八)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3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9月29日办理完成。

  (十五)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25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25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65,504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3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107,760股调整为183,192股;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41,360股调整为70,312股;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发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后,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数量不需要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2,000股;

  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2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265,504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39%。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73,262 股后的 777,775,1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13名原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1.94((23.00-1.00)/(1+0.7)-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10名原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63((30.97-1.00)/(1+0.7)-1)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5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84(16.84-1)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3,546,855.20 元。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数略有差异是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2021年9月29日,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2022年4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行权4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由782,788,873股增加至782,789,273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2,789,273股减少至782,523,76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504股,其中包含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3,192股,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312股,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上述离职人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504股,其中包含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3,192股,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312股,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有相应的依据,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还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九、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1、2021年9月29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2022年4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行权4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由782,788,873股增加至782,789,273股。

  2、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5,50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789,273股变更为782,523,769股。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注1:公司于 2022 年9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9月),本次修订是在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基础上进行的。

  注2:部分条款因只调整了序号未单独列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4、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0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0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提案1-2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应对提案1.00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金苗

  (2)电话号码:0592-7702685

  (3)传真号码:0592-5701337

  (4)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5)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5、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5”,投票简称为“盈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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